医保政策
广州东方医院,是广州市医保定点医院,工伤保险定点医院,公费医疗定点医院,新农合定点医院,生育保险定点医院,广州市红十字会会员单位,广州市120急救中心定点医院。,在这里您可以享受优于三甲医院的报销比例。下面是医保基础问题的介绍,我院已开通咨询热线:020-61160111 ,如果您对医保还有不了解的地方,可以与专家在线沟通,以便及时得到回复。
办理程序:
医保定点流程:携带医保卡、身份证前往广州东方医院导医咨询台,填写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门诊医疗待遇登记卡,具体要求可到我院导医台咨询。
医保就诊流程
参保人到挂号处挂号(出示医保卡、身份证、门诊病历)——诊室就诊——凭医保卡、身份证到医保收费窗口办理交费——检查、取药、治疗——结账手续(请出示医保卡)只需交纳个人自付部分。
门诊特定项目
项目:恶性肿瘤放、化疗、尿毒症透析治疗、肝、肾、心、肺、骨髓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、慢性丙型肝炎等病种,具有门特项目诊断资质的医院填写诊断证明书,向医保局申请审核通过后,可享受相应门特待遇。
门诊特定项目特业务申请流程:
1、 主诊医生/医保责任医师填写《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门诊特定项目证明书(简称《门特证明书》)。
2、 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或科主任(或指定专家)签字。
3、 医务部或医保办审核盖章。
4、 医保定点处将参保人的《门特证明书》内容录入医保信息系统。
5、 信息录入及确认后,医保系统对门特项目有效期予以自动登记待遇,有效期开始时间为确认时间。
6、 医保二级经办机构一个工作日内检查各区医疗机构确认的门特记录。
7、 医保定点处工作人员通过医保信息系统打印有登记结果的《门特证明书》一式两份,一份交参保人,一份医疗机构保存备查。
门诊医疗待遇
a、门特医疗待遇范围:普通门诊、急诊、急诊留观
b、公医记帐比例
在公医支付范围内的医疗费用,按以下比例支付:
1)、在职干部及家属门诊医疗费记帐80%,个人自负20%。
2)、退休干部门诊医疗费记帐90%,个人自负10%。
3)、老红军、离休干部以及二等乙级(六等以上)革命伤残军人100%记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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